大老闆應該知道的營業秘密法
呂錦峯律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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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甲與某乙結婚生有丙丁二子,但丁好吃懶做又對甲乙不孝,因此某甲在生前便將其動產預作處分,並將其名下唯一的不動產,以自書遺囑分配與乙丙各二分之一而不留任何遺產給丁,某甲過世後,乙丙依遺囑將不動產登記為二人各二分之一共有,丁若向法院主張侵害特留分並請求分割遺產,法院會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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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個人資料外洩時應如何處置?被害民眾又如何主張權利?
■呂錦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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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罪沒有就算了,北院還認為沒有配偶權?                                         
呂錦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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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防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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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無薪休假?雇主可以片面決定無薪休假嗎?
因景氣因素所造成業務的緊縮,導致雇主有減少人力的需求,此時因非可歸責於勞工,工資本應依約照付。惟依勞動部「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雇主於一定條件下可與勞工協商無薪休假,簡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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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房產由何兩岸親屬繼承及其份額各應為多少
■呂錦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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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服務年限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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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不可以任意調動員工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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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訂立有效的競業禁止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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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意思的判決:吳春台不配合作血緣鑑定,法院可以認定吳春台是李珍妮女的生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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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在台灣取得的民事判決可以到大陸法院申請認可及執行嗎?
一、    依照最近(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兩個司法解釋,在台灣地區法院所做成之生效民事判決、裁定、和解筆錄、調解筆錄、支付命令、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包括裁定及和解筆錄)、經法院核定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所做出的調解文書、還有在台灣地區所做成的仲裁裁決(包括仲裁判斷、仲裁和解和仲裁調解),都可以向大陸地區法院申請認可及執行。
二、    雖然之前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對於上述法院及仲裁文件的認可及執行即有相關解釋可據,但這次這兩個司法解釋最為完備,請大家廣為宣傳,不見得要辛辛苦苦跑到大陸法院去打官司才能夠得到確認及執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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